近日,长沙市民曾女士向三湘都市报记者投诉称,6月底,自己的柴犬“胖虎”送往Oneone宠物乐园寄养,但它却在7月1日不幸死亡,“工作人员的失职延误了宠物的救治时机”。
7月14日,三湘都市报记者注意到,该宠物乐园在关于此事件的声明中称已整改。不过,关于“胖虎”的死,仍有许多疑团。宠物寄养的背后又折射出哪些存在已久的行业漏洞?
监控损坏多日,救治流程存疑
据曾女士描述,6月25日,她将“胖虎”送往Oneone宠物乐园寄养,“7月1日18时55分,乐园工作人员打电话说胖虎在抽搐,此时距离他们发现异常已经过去了20分钟。”
事发当天,园方发现胖虎异常20分钟后告知主人胖虎在地上抽搐。(受访者供图)
曾女士当即要求送医院,并拍视频给她以方便熟悉的宠物医生了解情况以采取急救措施。“当时他们在场的3人都无一人有空给我发视频,事后我回看外场监控发现18时53分时胖虎就已经四肢僵直舌头吐出,估计当时已经死亡了,不敢发。”
监控显示,7月1日晚上6点53分,胖虎已经四肢僵硬、舌头吐出。(受访者供图)
对此,该乐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当时他们正忙着抢救胖虎和联系医生,“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我们的负责人,然后通过负责人再去联系狗主人”。
园区负责人称,“一般是我直接送宠物去医院,但那天我不在现场。”她承认,员工们的确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医院,“后续我们整改要求工作人员背诵这些医院信息,方便应对紧急情况。”
事后,曾女士要求查看胖虎寄养笼的监控视频。“就这么碰巧,我们25日寄养,26日监控就坏了,说是给雷劈了,报修了没有来修。”此外,她还发现,胖虎寄养的笼子侧离空调最远,“笼子里的水碗也是干的,地板上和笼子的铁门上都有胖虎挣扎的痕迹和血渍。”
事发当晚,曾女士发现胖虎笼子内和铁门上有血渍,碗内无水。(受访者供图)
不认可园方解释,看护情况不详
对于园方给出的胖虎的死因,曾女士并不认可。“店长说可能是因为我们下午去探望了胖虎但没有带它走,宠物过于激动导致的胃酸回流,呛到鼻腔里窒息死亡的。”事后,她曾咨询多位宠物医生,得到的回复均为“没有这个可能”。
胖虎生前的照片。(受访者供图)
“下午1点多,胖虎回寄养笼时都很正常,宠物乐园也说3时30分巡视狗窝时没有异样,怎么会是因为看到我们太激动?”曾女士提出,乐园从胖虎放回狗窝后,直到傍晚18时左右喂饭时才查看,导致胖虎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。
由于监控损坏,当天犬舍的巡视看护情况成迷。一位该园区员工承认,下午3点半按规定巡视后,到6点半期间未有人巡视。
“不过监控坏了之后,我们的确没有增加巡视频率,这是我们的责任,第二天我们就让员工改为一小时巡视一次。”该名负责人表示。
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,园方:公开道歉需要润色措辞
最终,曾女士最终提出2万元的赔偿。“饲养胖虎这3年多,早已不止这些花销,收款当场就捐赠给宠物保护协会。”曾女士还要求,店家需将事情经过在社交平台公布,承认错误并确定整改措施。
对于赔偿金额和道歉声明,双方目前并未达成一致。
相关负责人称,事发当晚,全体员工已当场鞠躬道歉,“事发之后,网络舆论对经营已造成影响。”问及后续是否会有公开道歉,园方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询问法务。
值得注意的是,7月8日,乐园在部分微信群中发布过一则“关于胖虎事件”的声明,声明中提及了一些整改措施,包括开展应急处置强化培训,重新检查园区监控系统等。
宠物行业缺乏统一标准,入职门槛几乎为零
曾女生向记者透露,有曾在该宠物乐园工作过的员工向她爆料,称公司未教授相关宠物知识,入职也不需要什么条件。“我看企查查上宠物乐园主体集团‘长沙万旺宠物服务有限公司’无一人参加社保,我怀疑宠物乐园是不是为了压缩成本聘请了不太专业的工作人员。”
对此,工作人员直言,应聘的确没有硬性要求,但需要爱宠和熟悉宠物紧急处理,“像我本人是从事宠物行业5年以上的训练师,医助也从事该行业两年了,是否要求有专业技能肯能要看老板。”
记者在Oneone宠物乐园账号中看到一则招聘公告,其中,寄养管家一职要求喜爱狗狗、有爱心、有责任心和有洗护经验优先,负责寄养狗狗日常生活照顾以及犬舍清洁整理。前台客服也有类似的要求,但两个职位均未提及宠物医疗相关的专业技能。
律师:司法实践对宠物死亡赔偿已突破“市价赔偿”,当事人主张2万元赔偿或存在支持空间
目前,宠物经济正在快速发展,但有关宠物寄养的纠纷不在少数,这折射出行业标准的缺失与监管的落后。
湖南和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友华律师告诉记者,目前与“宠物寄养”相关的法律条款主要有以下4条:宠物寄养本质属于有偿保管合同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897条,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、灭失的,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同时,若寄养机构未提供安全环境(如未开空调导致中暑)、未及时救治或存在重大疏忽,构成对宠物生命健康权的侵害,需承担侵权责任(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)。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规定,作为经营场所,寄养机构需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,包括环境监控、应急处理等。此外,《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28条及36条的规定,犬只寄养单位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落实防疫、安全、卫生制度。
王友华律师表示,目前司法实践对宠物死亡赔偿已突破“市价赔偿”的单一标准,通常包括两部分。一部分是直接财产损失:如购入费(疫苗、节育、用品折旧),可委托评估;如合理救治费,抢救医疗费(如有票据);如寄养费、安葬费、鉴定费(死因鉴定、血渍鉴定等)。第二部分则为精神损害抚慰金:对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(宠物)造成精神损害抚慰金,考虑到饲养年限、情感依赖程度、经营者过错大小、当地经济水平,酌定赔偿。
针对本案曾女士诉求的合理性,王友华律师分析认为,其主张2万元赔偿(含精神损失)存在获支持空间,“如长期饲养形成情感依赖,符合‘人身意义特定物’要件;经营者疑似未开空调、未及时救治,属重大过失;监控损坏、拒绝提供记录,可能构成证据妨碍,加重责任。”
王友华称,法律正义不因物种而异。此案不仅关乎一只柴犬的生命,更是对宠物行业责任标准的重申——当商业行为承载情感托付时,法律必须回应这份信任的重量。
(来源:华声在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