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5月,四川绵阳安州区的李女士与某宠物店签订《购买宠物用品合同》。合同约定李女士领养一只价值5000元的蓝金加白高地猫咪,并购买总金额11712元的宠物用品,这笔宠物用品费用分24个月支付。然而,李女士收到宠物猫仅两天,猫咪就出现呕吐等症状,三天后经救治无效死亡。此后,李女士未再支付宠物用品费用,被宠物店起诉至法院。
8月8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安州区法院获悉,目前,该案已达成一致调解意见。同时,法院发布了相关“避坑指南”。
(资料图)宠物猫
据了解,上述《购买宠物用品合同》中约定,李女士付清全部宠物用品费用后,宠物猫所有权正式转移至李女士,李女士无需再支付猫咪价款。反之,若李女士未按时支付宠物用品费用,则不仅需要支付剩余未付宠物用品费用和猫咪价款5000元,还需承担合同用品总额30%的违约金。
合同签订后,宠物店向李女士邮寄了全部宠物用品和宠物,李女士支付了首月费用488元。然而,收到猫咪仅两天,猫咪便出现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三天后经救治无效死亡。此后,李女士未再支付宠物用品费用。
宠物店催要宠物用品费用未果,诉至安州区法院,要求李女士支付剩余宠物用品费用、猫咪价款及违约金共计19787.6元。
8日,承办法官介绍,案件受理后,法官多次与宠物店进行沟通,告知宠物店其以“免费领养”猫咪为名,捆绑出售宠物用品,除了向李女士交付宠物用品外,还应当在宠物猫送养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向李女士交付符合健康条件的宠物猫。通过多轮沟通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。
承办法官提醒,市民在遇到以“免费领养”为名捆绑出售宠物用品时,要从五个方面“避坑”。
破除免费“幻觉”
领养前务必问清所有领养条件,仔细核算可能存在的隐形成本。对于要求必须购买指定猫粮、必须到店消费等不合理条款,要坚决拒绝,避免让“免费”领养沦为高价消费的幌子。
看清合同条款
在签订宠物领养或购买协议前,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尤其要重点关注违约金计算、宠物健康保障范围、宠物所有权转移条件以及各类附加义务等关键内容,杜绝因条款疏忽而陷入被动局面。
查看健康“两证”
优先选择有资质、信誉高的宠物店或领养机构。领养前,务必主动查看并核对宠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疫苗接种记录,确保领养到的是健康的宠物,从源头上降低健康风险和后续纠纷可能。
留存相关证据
交易过程中,务必要妥善保留好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合同文本、健康证明等相关证据。这些证据是发生纠纷时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武器。
依法维护权益
若遇到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或商家违约行为,切勿退缩害怕,要勇敢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权益。同时,消费者也应坚守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和契约精神,做到理性领养、诚信履约,共同维护健康的交易环境。